哈龍是屬于鹵代烷的一類化學品,主要作為滅火藥劑使用,通常的是一溴一氯二氟甲烷(1211)、一溴三氟甲烷(1301)等物質。哈龍滅火劑由于其電絕緣性好、滅火速度快,釋放后殘留物質少,滅火后的毒性和腐蝕性小等優點,曾一直是國際上主要應用的清潔高效滅火劑。但是哈龍氣體被排放到大氣中,在太陽光的照射下,會分解出氯和溴的自由基與臭氧分子中的一個氧原子結合,破壞鏈式反應,使臭氧遭到破壞,從而降低大氣中臭氧的濃度,產生臭氧空洞。由于哈龍氣體在大氣中對臭氧層的破壞作用能夠持續幾十年甚至更長時間。為了保護臭氧層,國際社會在1985和1987年簽訂了《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將哈龍1211、1301和2402列為附件A中第二組受控物質。我國從80年代開始在滅火器和固定式滅火系統中使用哈龍1211和1301滅火劑。1989年我國加入《保護臭氧層維也納公約》,1991年正式簽署《蒙特利爾議定書》。1993年,我國政府批準執行《中國消耗臭氧層物質逐步淘汰國家方案》。1994年公安部和環保局發布《關于非必要場所禁止再配置哈龍滅火器的通知》,有效遏制了哈龍滅火劑的生產和使用。1997年我國的《中國哈龍行業淘汰計劃》在《蒙特利爾議定書》多邊基金執委會上原則通過,1998年我國消防行業正式開始實施哈龍滅火劑的淘汰計劃。目標是在2005年底完成1211滅火劑的淘汰,2006年全部停止1211滅火劑的生產,2010年全部停止1301滅火劑的生產。與此同時,我國政府鼓勵1211和1301滅火劑生產企業轉型和升級,不斷研發哈龍替代滅火劑,開展哈龍滅火劑的回收、再利用和管理活動,逐步建立國家哈龍回收管理體系,以滿足航空航天、國防以及特殊必要場所對哈龍滅火劑的需要。
一、項目簡述
2018年6月初,接拆船協會秘書通知,在江陰市夏港長江拆船廠拆得9套哈龍1301瓶組,外經辦王開祥處長及國家哈龍回收管理中心東靖飛主任極其重視,特組織安排外經辦李思成,哈龍回收管理項目組許春元、云虹、天消所劉連喜、上海磊諾王紅心副總經理于6月13日共赴現場進行勘察了解實情和現狀。
同時委托上海磊諾負責現場哈龍瓶組的藥劑甄別定性、稱重、安全及信息登記備案等方面的工作。為此磊諾做了充分的準備:事先徹底辨別確認為KIDDE的系統品牌,分析研究其容器閥的結構原理、啟動方式、安全性能等(攜帶了便攜式氣相色譜儀、制作適配裝置、取樣點規格尺寸及轉接口、電子稱重設備、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設備器具),并順利完成了此次的勘察與實際現場甄別任務。
期間與拆船廠言志平副總經理、郝慶君環保主管進行了充分的交流,充分肯定了拆船業逐步對退役、廢棄哈龍的重視,推動宣貫達到初步成效。同時,哈龍持有方堅持認為退役哈龍物質為極其珍貴的稀缺資源,如若回收再利用肯定價格不菲,無法滿足其期望,故9套哈龍瓶組一直存放于其庫房內。
在拆船協會與外經辦反復的交涉后,于2019年 1月 17日委托由磊諾與其簽署哈龍回收協議,在國家哈龍回收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于2019年 1月 17日運回磊諾回收機構進行哈龍回收的實際工作。
二、1301滅火藥劑瓶組現場情況描述:
1) 地點:江陰市夏港街道長江4號碼頭
2) 系統:目前存放于其庫房內。此1301滅火藥劑瓶組為1987年投入運行,由系統制造商KIDDE生產的滅火系統。設備較為陳舊,根據名牌標注:系統充裝壓力為2.5MPa、充裝的滅火藥劑為哈龍1301、每瓶標注藥劑凈重58KG,藥劑總重量約434KG,共計9個瓶組(其中一個為空瓶、另外一瓶有其他不明混合物)。
3) 瓶組:80L鋼質焊接氣瓶(屬進口氣瓶),已過國家規定20年強制報廢年限。
一、項目簡述
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承接了國家哈龍回收管理中心建設研究項目,為落實項目建設研究要求,根據工作計劃在上海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熱軋廠開展哈龍1301滅火系統回收再利用試點工作。
我司作為哈龍回收再利用示范項目成員單位之一,主要負責哈龍藥劑的甄別、回收過濾純化、系統瓶組的安全性可靠性測試、再利用回填、?;锪?、項目信息采集等具體工作內容。
試點工作于2016年11月25日首次對寶鋼熱軋廠進行了實地考察,并與寶鋼熱軋廠相關主管、哈龍課題組成員做了首次座談,初步了解了現場實施的安全及技術的難點和試點項目大綱的范圍要求與實際的矛盾等;次年2月,示范項目得到上海市消防局的大力支持,并協同相關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再次親臨現場,進一步就試點項目進行深入的協調與溝通,一起討論了新老標準、涉及范圍、政府政策、運作方案及安全技術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快示范項目的開展,迎接首次哈龍回收管理建設項目會議的召開,于4月11日由上海市消防局組織項目組課題代表,寶鋼安保部、熱軋廠、寶鋼源康維保公司、上海磊諾等再次召開試點項目進度研討會,共同參與了技術安全方案的討論編制。由此,在環保部外經辦、上海市消防總局大力關注、評定中心的正確指導和企業的大力配合下,2017年5月23日試點項目運行得以正式實施。實施期間,環保部外經辦、評定中心、課題組及市消防局等相關領導親臨現場行進行指導監督,并于6月1日試點項目結束,系統恢復正常運行。至此,試點示范項目的第一階段工作得以圓滿的結束。
二、哈龍瓶組基本信息
1、1301滅火系統現場情況描述:
1)地點:寶鋼熱軋廠10#油庫
2)環境:地下二層(約30多級樓梯,無電梯),地面油滑不平,通道狹窄且轉角多,采光性差,需要人工抬運。
3)系統:連續在線運行,據用戶及維護單位報告,目前工作狀態正常。1301滅火系統為1989年德國生產設備配套滅火系統(Total Walther),一直運行至今(28年)。設備較為陳舊,無釋放管路單向閥。根據銘牌標準,系統充裝壓力為4.2MPa,充裝的滅火藥劑為哈龍1301,每瓶藥劑凈重64kg,總重每瓶約152kg。共計12個瓶組,為主動/從動瓶啟動方式,由圍網保護隔離。
4)瓶組:90L鋼質無縫氣瓶,德國進口(有氣瓶年檢標識),實際不詳,接近國家規定30年強制報廢年限。
在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上海市消防局的指導和多方支持下,于2017年6月初圓滿完成了寶鋼股份有限公司熱軋廠哈龍示范項目。